1、鉴于社民在抚育其未成年被监护人期间,具有携带其未成年被监护人出走的特殊需要,为了能给未成年人分担出走课题的机会,保障出走课题的安全执行,特制定本《未成年人分担出走课题实施条例》。
2、课题属性设置”年龄下限“选项,默认值为18周岁(限成年人参加);开题人根据课题的强度、难度和风险评估,可以下调分担者的年龄下限,下调范围是0至17周岁。
3、系统以个人档案为依据确认未成年人身份,作为审查报名资格的依据:
3.1、未成年人须在个人档案中如实填写出生年月日,并在社民名单中关联其监护人。
3.2、自本条例通过之日起一周内,未成年人对出生年月日进行自查,有误时须加以修改,如监护人已注册为社民,则对监护人加以关联。一周之后,对个人档案中的出生年月日信息进行锁定,修改须向理事或社长提申请。
4、未成年人报名分担课题,除须满足全体社民的报名条件之外,还须满足以下条件:
4.1、限制年龄不低于所报课题设置的年龄下限。
4.2、已报名的名单中至少包含一名其监护人,且此人为成年人。
5、未成年人报名分担课题时,其监护人必须:
5.1、在其被监护人报名的开题报告里发表回复,承诺在课题执行期间,独自负责其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,并完全承担因分担课题导致的任何后果。
5.2、监护人退出所报名课题时,被监护人必须同时无条件退出该课题。
5.2.1、监护人通过网站报名系统退出课题时,被监护人的退出操作由系统自动完成。
5.2.2、报名截止后和课题执行期间,监护人由于任何原因退出课题时,须保证其被监护人无条件与其一起退出课题。
5.2.3、课题执行期间,经全体课题成员表决,经简单多数认定为不宜继续分担课题的未成年人,监护人须无条件陪同其被监护人退出课题。
6、未成年人的出走履历:
6.1、小于10周岁的未成年人,享有豁免提交出走报告的权利,只能作为出走嘉宾,不得升级。
6.2、不小于10周岁的未成年人,前3次出走须自主撰写并提交出走报告,可按照《出走社民分级方案》的相关规则升级为社区居民,但不得升级为社区公民。
6.3、未成年人不具备开题人资格,直至其年满18周岁且分担过出走课题后方可解除此限制,之前的履历可作为《出走社民分级方案》的升级依据。
7、处罚规则:
7.1、未成年人分担课题,同样受《出走课题公约》和《出走社反”邂逅“条例》的约束,对其违规行为参照上述规则的处罚规定执行。
7.2、监护人因任何原因退出课题,其被监护人继续尾随课题的,视为”邂逅“,按照《出走社反”邂逅“条例》进行相应处罚,对监护人给予同等力度的连带处罚。
7.3、成年社民携带注册未成年人”邂逅“出走课题,对未成年人按照《出走社反”邂逅“条例》”邂逅“条款进行相应处罚,对成年社民按照《出走社反”邂逅“条例》携带社外人员邂逅条款进行相应处罚。
8、关于限制年龄:
8.1、限制年龄是评估未成年人分担出走课题能力的等价年龄,初始值等于其生理年龄。
8.2、课题评价名单中显示未成年人的生理年龄和限制年龄,并设置”减分“和”加分“二选一评价按钮:
8.2.1、单次课题被1/3以上成员减分的未成年人,其限制年龄减1,最低值为-1。
8.2.2、单次课题被1/3以上成员加分的未成年人,其限制年龄加1,最高值为生理年龄。
8.2.3、减分评价效力高于加分评价效力。